close

話說這幾天,有兩個關鍵字真的是很奇妙,

如果是物理阿宅看到了,

說不定還會奇怪怎麼台灣人突然對重力加速度產生了那麼大的興趣

g1  

g2  

但是實際上大家都清楚,不管道德上再怎麼呼籲,

幾乎不可能擋住這個集體的強大偷窺慾,尤其是被害者都是相當程度以上的美女,

連我的老同事都有這樣的笑話出現:

同事的玩笑  

  

不過這回最被指責的傳播媒體,並不是以狗仔文化聞名的蘋果系列,

反而前有自由、後有中時,都成了蘋果日報揶揄的對象。

其實回想起2年前,壹電視還因為為開播一直受到“很愛把關,但很常把錯關”的NCC的阻擋,

因而誓言“做壹傳媒的模範生”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7/29/11490-2630754.htm

 

「…動新聞每天依據「客戶」下的單,生產各個媒體所需的動畫,

壹電視總編輯陳裕鑫表示,電視新聞是普級,壹電視不但遵守普級的規範,

甚至自我要求,絕對不做「性侵」、「性騷擾」、「家暴」、

「兒虐」及「自殺」的新聞動畫。…」

動新聞自律  

不過仔細想想,動新聞說一定不做的這些東西,除了自殺之外,很巧合的竟然都是我們司法精神醫學中心的重要業務範圍@@

 

 

然而最近和性有關的議題,實在被媒體炒到快爛了,

我反而覺得兒虐的東西其實一直是我們很容易就忽略掉的議題,

而又很意外的,昨天(2012-8-28)的蘋果日報社論,也突然以兒少議題寫了一些東西。

 

蘋論:暴力、打胎的兒少世界(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0828/34469725

 

 

對應到網路上瘋傳的色情,

其實過去最常被拿來當釣魚工具、幾乎快成了文字獄的法條,

就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,

本來這個條文的立法原意,是為了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性交易或因陷於色情團體所害,

原先也是為了處罰性交易中第三人,也就是協助、促使性交易者,

可是到後來,法條卻以無限上綱的方式來懲罰成年人,

原本一般成年性消費者在現行法令中並不處罰,

也就是所謂的罰娼不罰嫖(現在當然改了,變成兩者都罰),

可是在當時,有了這個法條,反而變成當嫖客還不會被罰,

但只要上網「表達性交易訊息」,就會犯法,

很多網上精蟲衝腦的阿宅,就是這樣傻傻的被釣魚入罪…。

 

事實上,後來的相關法令修改,一直都往不斷更加嚴峻的方向去做修訂,

不只是網路,基本上連新聞報導的內容尺度都在列管的範圍內。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00603/32559625

 

不過我一直對台灣這種“亂者須斬”的概念(北朝東魏.高洋「快刀斬亂麻」的由來),很不以為然。

我常常說,我不是提倡愛的教育,也不是說體罰就不行,

但我唸的書告訴我,解決人類的行為問題的方法,比我們想像中多很多,

如果父母、老師不懂得用其它的招式,只有用打的,

那小孩也就只學得會這招,他長大也只能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,這不就是暴力循環嗎?

 

我相信如果死刑、鞭刑、嚴刑峻法就是解決問題的手段,

那犯罪防治的學問都廢掉算了,

喊打喊殺有什麼學問、有什麼難?

闖紅燈就唯一死刑,其餘犯罪以此刑度類推,

沒多久地球人口問題、糧食、戰爭問題保證全都解決!

而且根據優生配種的學說來看,大概剩下的都是聖人,

聖人和聖人交配應該就只剩一堆小聖人了,

哇噻,天下太平、大同世界指日可待…@@

 

實際上,台灣兒虐的狀況是這樣的

兒虐  

是啊!受害人愈來愈多、法愈訂愈重,這招真的有用喔?

 

這種東西再講下去可能會愈來愈複雜,但827onlinePediatrics

(美國兒科學會的期刊,印象中SCI impact factor 20),

就有一篇關於兒虐篩檢的文章,我覺得頗值得參考。

http://www.medscape.com/viewarticle/769803?src=nldne

 

這是在荷蘭的研究,研究者在2008200923個月間,針對7個醫院的急診,

訓練其中4個醫院的急診護理人員,另外3個醫院當控制組;

主要只是讓他們有一個兒虐的check list,只有6題,

每個人接案時,都要先問自己來掛急診的兒少有沒有符合這6個題中的任一題,

如果有,就提醒醫師做進一步的篩檢。

check list    

1. 病史有沒有一致?

2. 求醫上有沒有不必要的延遲?

3. 產生的傷害符合小孩的發展階段嗎?(比如說小孩只會爬,卻說他爬樓梯跌傷)

4. 孩童/照顧者的互動行為合宜嗎?

5. 全身檢查的發現與病史相符嗎?

6. 有任何讓你懷疑小孩安全或懷疑其它家庭成員的徵象嗎?請描述。

 

結果發現共有104千多人次的18歲以下兒少的急診,

56% 是男孩,其中有243 cases (0.2%) 被認為有疑似兒虐,

而最後被證實有兒虐的狀況下,此種篩檢法的正確程度,

比一般的急診要高出5( P < .001).

Pooled odds ratios 4.88 (95% confidence interval, 3.58 - 6.68).

 

從四大皆空變成五大皆空,小兒急診應該是雪上加霜才是(小兒+急診)

但從這個研究看來,其實只要頗簡單的方式,就可以大幅提高兒虐的檢出率

(當然難免會讓小兒急診的負擔加重)

雖然說這仍然是事後的補救方式,只能算“治”而不能算“防”,

但總算是針對受害人並企圖早點給予救濟,再怎麼樣也更值得國家社會投資吧?

 

我個人是覺得,這比想要透過國家機器來“大快人心”

結果虐兒的沒抓到、卻被鴿子拿去抓阿宅要來得好些…

 

~END~

arrow
arrow

    Old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