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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6月的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犯罪司法期刊有一篇文章http://dx.doi.org/10.1016/j.jcrimjus.2012.06.009

在看男性、女性還有所犯的罪,判刑入獄和和再犯率的關係

文章不長、結論也挺簡單!

把人關起來的效果,對男女的多數罪行所產生的差異不大

而比較起密集的緩刑觀護(intensive probation)和一般的緩刑觀護

偷竊、藥癮,都會因為愈關、再犯的狀況愈糟,但暴力倒是不會

在藥癮部份,對男性的再犯增強效果會比女性更明顯一些,而其它的都沒差

 

而另一篇今年7月在 Journal of Forensic and Legal Medicine的文章   http://dx.doi.org/10.1016/j.jflm.2012.05.004

是在研究鞭刑所造成的慢性疼痛

研究者是認為不少證據顯示,鞭刑並不是只有造成局部的組織受傷

其實很常出現的是連帶造成多重神經結構可塑性的改變

中樞、脊髓神經系統都有可能接著產生過度敏感(hypersensitive)的反應

往往因為這樣,放大了痛覺受器的訊號,結果造成了慢性的疼痛

如果不知道慢性疼痛可以把人整到什麼程度、讓心理變態到什麼程度

那就不妨去看一下豪斯醫生(Dr. House)參考看看吧

 

而把這兩篇湊在一起,就讓我不得不去想,“刑”這種東西,照理是罪、刑相當,

沒道理搞到一個人一輩子慢性的受處罰

當然愈關愈容易犯罪這事,就更讓人不得不懷疑

刑罰這件事,倒底要不要更科學化一點

吃藥、開刀沒有人不會去多問個一句“這招,倒底有沒有效啊?”

怎麼給予刑罰、改善社會秩序這種事

大眾就不怎麼斤斤記較呢?

 

所以我還是很反對鞭刑、死板的自由刑這樣的設計

那些東西的設計,與其說是真正的在滿足受害者、替受害者討公道

倒不如說是讓多數人“看爽的”還比較像哪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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