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月的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犯罪司法期刊有一篇文章http://dx.doi.org/10.1016/j.jcrimjus.2012.06.009
在看男性、女性還有所犯的罪,判刑入獄和和再犯率的關係
文章不長、結論也挺簡單!
把人關起來的效果,對男女的多數罪行所產生的差異不大
而比較起密集的緩刑觀護(intensive probation)和一般的緩刑觀護
偷竊、藥癮,都會因為愈關、再犯的狀況愈糟,但暴力倒是不會
在藥癮部份,對男性的再犯增強效果會比女性更明顯一些,而其它的都沒差
而另一篇今年7月在 Journal of Forensic and Legal Medicine的文章 http://dx.doi.org/10.1016/j.jflm.2012.05.004
是在研究鞭刑所造成的慢性疼痛
研究者是認為不少證據顯示,鞭刑並不是只有造成局部的組織受傷
其實很常出現的是連帶造成多重神經結構可塑性的改變
中樞、脊髓神經系統都有可能接著產生過度敏感(hypersensitive)的反應
往往因為這樣,放大了痛覺受器的訊號,結果造成了慢性的疼痛
如果不知道慢性疼痛可以把人整到什麼程度、讓心理變態到什麼程度
那就不妨去看一下豪斯醫生(Dr. House)參考看看吧
而把這兩篇湊在一起,就讓我不得不去想,“刑”這種東西,照理是罪、刑相當,
沒道理搞到一個人一輩子慢性的受處罰
當然愈關愈容易犯罪這事,就更讓人不得不懷疑
刑罰這件事,倒底要不要更科學化一點
吃藥、開刀沒有人不會去多問個一句“這招,倒底有沒有效啊?”
怎麼給予刑罰、改善社會秩序這種事
大眾就不怎麼斤斤記較呢?
所以我還是很反對鞭刑、死板的自由刑這樣的設計
那些東西的設計,與其說是真正的在滿足受害者、替受害者討公道
倒不如說是讓多數人“看爽的”還比較像哪…